安徽/淮北-2025-07-01 00:00:00
濉溪县税务局韩村税务分局办公楼二层门厅、四层活动室及四楼楼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濉溪县税务局韩村税务分局办公楼二层门厅、四层活动室及四楼楼面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濉溪县税务局韩村税务分局办公楼二层门厅、四层活动室及四楼楼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濉溪县韩村镇
*、采购规模:*****.*元
*、工期:**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确定供应商:濉溪县税务局根据税务系统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确认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四、有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濉溪县虎山北路*号濉溪县税务局***室拷贝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无施工图纸,具体的维修安装项目请到实地现场勘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上午*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濉溪县虎山北路*号濉溪县税务局办公室*楼***室
投标人尚须按规定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保存;开标时间我局自行确定,并将中标结果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示栏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局自行联系中标单位。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甲方要求,制作工程量清单。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七、合同的签订
(*)签订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签订方式。采购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按照相关要求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联系人:吴 健 电话 *******
杨飞 电话 *******
戚七 电话***********(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