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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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敦品阁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敦品阁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敦品阁食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两层,就餐座位***个。经营范围为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其中基本大伙不少于档口数量的**%。菜品每份不少于***克,*元以下菜品不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元**元菜品不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必须保证有一个清真档口,满足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用餐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委托经营服务费:零租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年(合同首签二年),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师生调查满意度达到**%以上,可续签书面合同一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现行国家、省及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相关制度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具备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投标人须具有*年(含*年)以上高校食堂委托经营经验(限同一所学校)且现正在从事高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原件)。
*.近三年度(****年度至****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近年(****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近年(****年*月*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拒绝参与投标;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授权代理人近*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并加盖公章(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全部资料彩色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加盖公章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彩色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提供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大厦*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大厦*楼***
联系人:陈胤冰、李丹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