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准医械科技有限公司0.3062%股权
2025-07-02
上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精准医械科技有限公司0.3062%股权
上海-2025-07-02 00:00:00

北京精准医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北京精准医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华润生命科学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一次报价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剩余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长达**天的,转让方有权没收金额等值交易保证金的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转让方若因自身原因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的*.*‰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为现状转让,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一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相关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与交易手续费一并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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