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7-02 00:00:00
鄂******(雅阁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鄂******(雅阁牌)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根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拟处置*辆雅阁轿车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显示: (*)车辆购置于****年。车辆漆面有擦痕,倒车镜油漆脱落,整车做过油漆;发动机有轻微渗油,运转正常;方向机有轻微异响;底盘正常损;内饰在正常损范围内,车辆可正常行驶。截至评估基准日,车辆已办理车辆行驶证,在年检有效期内,证载权利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产权归属无异议。 (*)仪表显示行驶里程******公里。”其他详细内容详见上述评估意见书。 *.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车辆行驶里程以现场勘测情况为准。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过户,标的车辆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交易服务费除外)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过户时发生的有关税、费、补办年检年审、保险等。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 *.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前述书面文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回交易价款、保证金,受让方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追偿。交易双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文雁冰,联系电话:***********(需提前预约)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详见《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拟处置*辆雅阁轿车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