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2
四川/德阳 中标结果
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07-02 00:00:00
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旌湖湖面卫生保洁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号

被投诉人:德阳市园林管护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三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鞍山路**号德阳高新大厦* 栋* *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园林管护中心旌湖湖面卫生保洁(*****************),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德阳市园林管护中心旌湖湖面卫生保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的信息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质疑人的评价。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于磋商文件发布后,分别于*月**日、*月**日、*月**日发布更正公告,短短*个工作日内发布三次更正公告,每次修改的部分都出现部分重合,该行为到底是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对项目不够熟悉,还是专业能力不足,抑或另有隐情?投标文件的第三次修改时间是 ****年*月**日而投标截止日期为****年*月*日,而*月*日**日为法定节假日不满足*个工作日的要求, 故该项目的招标行为违反了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公示中标方并不具备相应能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德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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