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UCG20250377FW 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2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SZUCG20250377FW 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深圳-2025-07-02 00:00:00
*************** 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深圳市维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北京爱博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索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安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北京爱博精电科技有限公司,索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维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上步中路****号深勘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

服务范围

本项目包括全校现有智能电表、能源监测相关(如空调群控系统)管理系统及 * 年内其他零星新增电表的接入工作以及系统拓扑图的规划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本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方提供相关资料后,中标人应在 ** 个日历日内完成管理系统所有功能模块的开发并上线。

注:本项目包括全校现有智能电表、能源监测相关(如空调群控系统)管理系统及 *年内其他零星新增电表的接入工作,不以新增电表安装完成进度作为起始节点。

服务标准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采购单位以中标单位完成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并按采购单位要求交付项目资料所有清单的方式进行验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许耀安,张凤霞,钟金明,詹勇,陈波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维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爱博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索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深圳市安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八、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号深圳大学汇元楼***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老师收****************”)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能耗监测智能管理系统(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维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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