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7-01 00:00:00
郎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雅利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祥和路北段东侧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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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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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旁听椅▲ |
利尚 |
************ |
***张 |
*** |
免费质保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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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动密集架▲ |
赣正 |
************** |
***** |
**** |
免费质保期**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杨成俊、郭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人民法院、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北侧、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号
邮箱:**********@**.***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秦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郎溪县人民法院
宣城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