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远牧实业有限公司28.9796%股权
2025-07-02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远牧实业有限公司28.9796%股权
四川/成都-2025-07-02 00:00:00

成都远牧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成都远牧实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三、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根据远牧公司****年*月**日的《股东会决议》,****年股东红利分配方案如下:远牧公司本部(不含子公司)****年可供分配利润***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分红***万元,成都市城市发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红***万元,成都四方达投资有限公司分红***万元;在本次股东利润分配中,城市发展实业、成都四方达投资有限公司分红金额少于其持股比例,其按分红比例少分部份,待以后年度分红时再补足。故股权转让受让方未来股东分红权益减少***.**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根据城市发展实业****年*月**日发来的《关于我公司额外承担远牧公司有关费用的说明和诉求函》,针对远牧公司总经理范会军工资和车辆租赁费用事项,统建办与城市发展实业共同聘请会所对相关费用进行审计。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年**月**日出具的《成都远牧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资、车辆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上会川报字(****)第****号),远牧公司对时任总经理范会军(****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应补工资总计***.**万元;远牧公司应补计提****年*月*****年*月城市发展实业提供的车辆租赁费用***万元。 上述费用共计***.**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因远牧公司部分决策程序不完善尚未计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远牧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于****年*月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年*月借款****万元,借款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两笔借款均以投资性房地产设立抵押。****年**月,远牧公司通过向侨源公司借款,已偿还两笔银行贷款。抵押权人由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变更为侨源公司。 *.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审计报告公告期间可查询,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身份证明可在交易所现场查阅;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双方服务费和已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本次转让的股权持有方为成都城投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作为本次项目的转让方,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按委托书授权内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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