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07-02 00:00:00
枝江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辆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枝江市枝江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辆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第*次答疑
枝江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辆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第*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根据《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号)要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年**月**日终止,自****年*月*日起,国家不再对新能源汽车实施购置补贴,因此****年以后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工信部不再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信部发布自****年*月起陆续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不再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因此****年以后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符合免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只能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根据以上两项政策要求,我司认为,贵司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合理,限制了行业内****年以后申报公告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权利,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回复:现修改为“所投车型必须符合国家新能源相关政策,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
二、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