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镇下尾张村“大池”沙田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2
广东/揭阳 招标采购
南溪镇下尾张村“大池”沙田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揭阳-2025-07-02 00:00:00

南溪镇下尾张村“大池”沙田土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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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普宁市南溪镇下尾张村民委员会。

项目名称:南溪镇下尾张村“大池”沙田土地出租项目。

项目规模及地点:本项目面积**亩,地点位于下尾张村山脚引榕沟南侧,东至康耐美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西至田地,南至山地,北至引榕沟。

出租用途:用于工业(含加工业)生产及商业经营场所。

交易类别:产权交易—经营权。

项目标底价:每亩年租金****元。

租赁期限:**年。

二、招标方式和竞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有意参与竞标者可向下尾张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以项目每亩年租金金额进行竞价,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办法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为**元或**元的倍数,按最终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主管部门及下尾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属法人单位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投标人属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周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须提供《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并由本人签名】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

(*)同一家庭成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下尾张村委会缴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下尾张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普宁市南溪镇下尾张村民委员会

账号:*****************

开户机构: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三)竞标成交者,应按时与下尾张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未成交者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若被认定发生违规行为的竞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标方式以竞标会主持人当场宣布为准,增价竞标以竞标人等同或高于标底价的最高应价,经主持人落槌确认以示成交。镇交易所和招标单位以及相关监督人员与成交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人须在五天内与下尾张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租金逐年交清,具体交款时间及方式按合同执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下尾张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竞标成交后,成交人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进行转租及分租,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标的物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成交人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成交人不得有任何异议,造成招标单位损失的原成交人需赔偿。

(六)本项目租赁期限**年,标底价为每亩年租金****元。竞标成交后按实际面积计算出总金额签订租赁合同。

(七)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下尾张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报名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竞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竞标地址: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八)投标人报名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投标人属法人单位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内容包括:(*)报名资料封面;(*)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本公告内容:三、报名须知(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面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属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内容包括:(*)报名资料封面;(*)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本公告内容:三、报名须知(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里面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本人签名确认),三份报名资料分别装订成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下尾张村委会。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揭阳市普宁市农村集体综合产权管理交易平台(****://**.****.***:****/)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南溪镇下尾张村民委员会

地址:普宁市南溪镇下尾张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宁市南溪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普宁市南溪镇下尾张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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