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测、充装)专项修项目(2025-2028年)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2025-07-02
江苏/苏州 变更澄清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测、充装)专项修项目(2025-2028年)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江苏/苏州-2025-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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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测、充装)专项修项目(*********年)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测、充装)专项修项目(*********年)澄清答疑文件
各谈判供应商:
根据谈判供应商的疑问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现对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空气呼吸器(含气瓶检测、充装)专项修项目(*********年)(*****************)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答疑部分
*、三年合同期检验总量为****套呼吸器(呼吸器和气瓶均检验),每年检验呼吸器和气瓶分别是多少?每年分几批次来检验?
答:空气呼吸器只涉及气瓶检验,空气呼吸器本体无需检验,气瓶检验每年预估送检*次,一次预计送检***至***件,具体送检数目以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所列单价基准价含增值税税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因检验行业税率为*%,维修及更换配件为**%,开票时检验费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配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页*.*条款执行。
*、关于气瓶充装,三年总量为****支,是否可以理解为每次检验完毕后进行充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是否还需要进行充装?
答:正常使用中如出现气瓶欠压,需进行气瓶充装,将计入充装费用中,但如因气瓶检测或维修需对气瓶进行放气的,结束后需将气瓶充装完成,且该次充装不计入充装费用中。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