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海伦市永乐粮库固定资产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5-07-02
陕西/商洛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海伦市永乐粮库固定资产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陕西/商洛-2025-07-02 00:00:00

【交易公告】海伦市永乐粮库固定资产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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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永乐粮库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三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鑫莱******

海伦市永乐粮库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现委托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对委托粮库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所有权人:海伦市永乐粮库有限公司

序号

标的名称

占地面积约

租赁年限

整体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

海伦市永乐粮库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院落)

******

叁年

**万

**万

二、相关说明

*.租赁现状拍卖,不包括粮库企业经营执照,财务法人等与海伦市永乐粮库有限公司有关联的印鉴等

*.实际经营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交付予租赁方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使用性质:粮食收储

*.起拍价为年整体租赁起拍价格,年租赁价格=总成交价÷租赁年限;租赁押金(租赁保证金)伍万元;

*.租赁方承担因使用租赁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税、土地租金、电费、水费、供暖费、烘干燃料费、人员开支、养老保险缴纳等费用

*.成交后,租赁方应接受委托方监督积极配合委托人及上级相关部门对租赁物的检查,并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租赁方应守法经营,不得改变原粮库相关功能,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租赁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租赁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事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电、防火、防盗工作人员安全等),并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如发生租赁主体变更,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租赁权的,租赁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另行拍卖

**.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委托方有调用租赁物的权利,委托方补偿租赁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在租赁期间,如遇战争、地震、国家、省、市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出租与承租。委托方不续租,租赁方剩余的燃料库内粮食等实物应于一个月内移出委托方场地

**.在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变动、国家省市(县)及主管部门征用或出售租赁方租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年承包经营款项,不得拖欠,如拖欠经营款项**个自然日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标的无偿收回;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方(或实际租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委托人相应赔偿;

**.租赁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租赁期内,租赁方应保持粮库边界完整;

**.特别说明: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或上传的附件及成交后需要签订的《国有粮库租赁协议》等资料并现场勘查及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及上传附件予以认可;租赁方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正常工作时间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网上报名及有效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时**分;

*.拍卖时间:*********时**分;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与拍卖公司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付款方式: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赁款项、总额拍卖佣金(*%)及租赁押金(租赁保证金)*万元。次年度租赁款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

*.自成交之日起**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联系签订《国有粮库租赁协议》

四、竞买保证金建议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日操作并交纳。(交齐所有款项后,原路无息返还)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粮食经营及加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展示、咨询电话:*********** 先生

拍卖报名、咨询电话:*********** 高经理

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

********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鑫莱拍字****

海伦国有粮库有限公司现委托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对粮库固定资产三年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粮食仓储加工企业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买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赁款、三年的拍卖佣金及租赁押金(租赁保证金)一并交齐到拍卖公司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构成违约责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转账”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入拍卖公司账户内。

拍卖公司电话:***********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龙江鑫莱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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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有粮库租赁协议.***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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