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且现阶段无在建项目。 *.拆改范围根据甲方建设需要相应调整。 *.项目经理与实际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二、关于报价供应商承诺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项目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最低价中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投工程中物资供应、材料搬运输、电器安装调试(含配件)、垃圾清运、原设施拆除、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其他未表述的全部价格,并保证所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不得以项目不在清单内提出增加项费用或拒绝提供物资、服务及施工,否则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再支付工程款。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开标结束后*日内提交不超过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至发包方指定对公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投标供应商参与报价之行为视为同意发包方在合同订立中的所有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应与实际施工方一致,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工作,不得挂靠、转包、分包施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订立合同后,发现上述问题,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有前期产生施工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再支付工程款。 *.投标供应商参与报价行为视作同意以上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关于招标文件 (一)申领地点:线下申领,供应商获取标书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递交至杭州市天城路***号,递交时签字确认。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公告正文第四款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承诺书以及本文件第一款 说明、第二款报价供应商承诺中需承包方的应答承诺(逐条自行拟制即可); *.投标纸质版应答文件用档案袋封存,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本项目将另选定时间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放。经审查合格后发放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价人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勘察数据由报价人负责,以获取报价人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报价人提出的与报价有关问题,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系询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