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6-30 00:00:00
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保安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评 标 报 告
招 标 人: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保安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招 标 人: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
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保安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进行招标工作。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信息,自招标公告发出,共有*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登记。
****年**月**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家单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分别是:*.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专家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人为业主评委。此次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保安镇)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形式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条款的审查规定,对:*.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审查。经审查,(主)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该投标单位成员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号码书写有误,其中*名评审专家认为该投标单位不符合形式性评审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项,另外*名评审专家认为应通过。由于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经投标人对该内容作出澄清后,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其中*名评审专家表决通过,*名评审专家表决不通过,故以*:*少数服从多数认定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形式评审。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评委会专家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排名,按定标方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 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 | *.**% | *.**% |
商务标得分 | **.** | **.** | **.** |
技术标得分 | **.** | **.** | **.** |
报价得分 | *.** | *.** | *.** |
综合得分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 | 贾文靓(**********) | 林杰(***********) | 宁静(***********) |
以上评标过程均在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内完成。
专家评审组: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