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G3012线“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5-06-20
新疆/阿克苏 中标结果
温宿县G3012线“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新疆/阿克苏-2025-06-20 00:00:00

温宿县*****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发布日期:********** **:**:**
  • 来源:温宿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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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许,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某驾驶的******白色金杯牌面包车在由西向东沿*****线行驶至***公里***米玉尔滚收费站桥底下时,因错过玉尔滚收费站出口,原地违法调头逆行时与正常行驶车辆驾驶的新******大众牌白色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待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规定,温宿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温宿县*****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温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文福顺同志担任,成员由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宿县交通运输局、温宿县总工会派人组成,邀请温宿县纪委监委、温宿县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初步调查认定,温宿县*****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新******白色金杯牌面包车驾驶员因错过玉尔滚收费站出口原地违法调头逆行时,导致正常行驶******大众牌白色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日,注册地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交通路**号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为朱。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家公司,具有*处分支机构。

(二)事故车辆和驾驶人员情况

*.事故车辆情况

*******的白色金杯牌面包车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机动车所有人: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营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准核载*人,实载**名驾驶员,初次登记日期********日,检验有效期为*******日,车辆状态正常。中国人民财险,第三责任险***万,座位险每座**万,保险截止日期为*******日。该车辆****年以来无违法记录。

*******大众牌白色越野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车辆准核载*人,实载*人(含*名驾驶员),初次登记日期为********日,检验有效期为*******日,车辆状态正常。中国人民财险,第三责任险***万,保险截止日期为*******日。该车辆****年以来无违法记录。

*.事故车辆驾驶人员情况

*******驾驶人员:尼,男,维吾尔族,个体,准驾车型:**,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新疆拜城县察尔齐镇恰克其村****驾证审验期至******日。

*******驾驶人员:迪,男,维吾尔族,个体,准驾车型:**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新疆沙雅县沙雅镇光明南路*号银桥公馆小区*号楼*单元***驾证审验期至*******日。

(三)事故发生经过

**********分许,驾驶人尼驾驶新******的白色金杯牌面包车在由西向东沿*****线行驶至***公里***米玉尔滚收费站桥底下时,因错过玉尔滚收费站出口,原地违法调头逆行时与正常行驶驾驶的新******大众牌白色越野车迎面发生碰撞,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路段当日天气情况

******当天天气:气温*.*℃、风向偏北、风速*.*/秒、相对湿度**%、城区最小能见度为****米。

*.事故路段情况

事故发生在*****线吐和高速***公里***米路段,该路段为高速公路,道路呈西向东走向,事故路段为双向四车道,道路中心安装隔离护栏,道路两侧均为空地,此路段限速*****/*,事发时该路段无施工、无交通管制

*.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在*****线吐和高速***公里***米路段,普通路段,沥青路面,道路平直,标识标牌、公路附属设施完好齐全,无行驶障碍物,视线良好。现场路面留有车辆碰撞接触后形成的落土,该落土起点向北距现场道路中央隔离带南侧白线*.***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人死亡*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待定

*.死者基本信息

*,男,农民,柯尔克孜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温宿县柯柯牙镇帕克勒克村****(新******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

*)阿某,女,维吾尔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拜城县拜城镇解放东路*片区****号(新******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

*.伤者基本信息

*,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拜城县察尔齐镇恰克其村****(新******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阿,女,维吾尔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温宿县恰格拉克乡叶克艾日克村****号(新******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马,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拜城县米吉克乡园艺场***号(新******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任某,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拜城县拜城镇团结路*******(新******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新疆沙雅县沙雅镇光明南路*号银桥公馆小区*号楼*单元*********大众牌白色越野车驾驶人)。

*)古某,女,维吾尔族,身份证号:******************,户籍地:新疆沙雅县沙雅镇光明南路*号银桥公馆小区*号楼*单元***室(******大众牌白色越野车乘坐人)。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待定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在温宿县*****线吐和高速***公里***米处路段发生一起*人死亡*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高速中队新*****警巡逻车于****巡逻至事故现场发现一起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请求救援,并对道路进行管控,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分,新*****警巡逻车、新*****警巡逻车到达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增援并引导车辆从玉尔衮收费站出口改道正常通行。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分许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中队民警巡逻至温宿县*****线***公里***米处路段时,发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并报警;****分许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于****分许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佳木镇卫生院于****分许接到救援电话,****分许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并将受伤的三人送往至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随后依希来木其乡卫生院和温宿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及医护人员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将其余的*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医疗救治情况。温宿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于**********分许接到救援电话,在高速路玉尔滚立交桥下发生车祸,多人受伤,立即派就近的佳木镇卫生院、依希来木其乡卫生院两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出诊,佳木镇和依希来木其乡卫生院救护车将*名受伤人员送往至阿克苏地区人民医院救治,温宿县人民医院救护人员将*名受伤人员送往至温宿人民医院救治。

*.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温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指示,安排县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对死者家属开展安抚及赔偿事宜。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从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总体情况来看,高速中队新*****警巡逻车发现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电话请求救援,佳木镇卫生院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措施。现场人员上报和救援信息传递沟通顺畅;温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运输局、人民医院、佳木镇卫生院、依希来木其乡卫生院等部门应急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通过事故现场勘察、询问、查阅相关资料,公安交警现场技术查验,综合分析后认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当事人尼亚孜·依迪热斯未安全文明驾驶、未靠右行驶,逆行行驶的行为。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求,一是委托新疆华通交通事故物证司法鉴定所对五项内容(*.******号车制动性能;*.******号车制动性能;*.******号车与新******号车碰撞接触部位;*.******号车与新******号车碰撞接触点;*.******号车行驶速度;*.******号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二是委托新疆新源双语司法鉴定所对******号牌小型客车驾驶员、乘客吐******号车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

新疆华通交通事故物证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号车因碰撞制动系统已损坏,故该车制动系统已无法恢复至肇事前技术状况;*.******号车因碰撞制动系统已损坏,故该车制动系统已无法恢复至肇事前技术状况;*.******号车车体前侧与新******号车车体前侧碰撞接触;*.******号车与新******号车碰撞接触点横向位置位于现场道路中央隔离带南侧白线以南*.**米,纵向位置位于现场路面所留落土起点附近处;*.******号车碰撞瞬间行驶速度为*****/**.******号车碰撞瞬间行驶速度为****/*

新疆新源双语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经检测,从送检的*血液样品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一)温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情况

根据驾驶员笔录内容,其对高速违法调头逆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相关违法处罚单已经开具,扣**分,罚款***元。

*******日,此事故经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条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条、第**条规定及集体研究讨论,对本事故做如下认定:

*.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如下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之规定,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古某阿某、某某、某、任某等人不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

(四)间接原因分析

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企业未有效执行其制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年度,企业未如实记录驾驶员考核情况,存在未经岗前教育培训便上岗的问题,体现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弄虚作假、流于形式;二是事故发生当时企业动态监控员玛某不在岗,新招聘的两名动态监控员未经培训取证便上岗。动态监控员对肇事车辆******驾驶员驾驶在高速上违法掉头逆行的行为未能发现,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相关单位

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企业未有效执行其制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年度,企业未如实记录驾驶员考核情况,存在未经岗前教育培训便上岗的问题,体现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弄虚作假、流于形式;二是企业安检人员对公司日常出站车辆的检查不认真存在漏管现象****年*月**日、**日、出站车辆检查记录中安检人员均未签字确认三是事故发生当时企业动态监控员玛某不在岗,新招聘的两名动态监控员未经培训取证便进行上岗作业。

(二)有关监管部门

*.拜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执法检查“宽松软”,执法检查不深不细;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温宿县公安局对道路交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系统性分析研判不够,对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安局交警部门采取了相关措施,贯彻执行不彻底、不全面,未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男,******辆驾驶员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导致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死亡、*人受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驾驶员斯刑事责任(目前肇事者正在行政复议当中

*.朱某男,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尽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职责,未有效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予以行政处罚。

*.依某,男,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尽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职责,未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议由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企业未规范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二是企业安检人员对公司日常出站车辆的检查不认真存在漏管现象****年*月**日、**日、出站车辆检查记录中安检人员均未签字确认三是事故发生当时企业动态监控员玛丽艳木·吐逊不在岗,新招聘的两名动态监控员未经培训取证便进行上岗作业。四是企业未有效执行其制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存在驾驶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便上岗作业的问题。建议由温宿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拜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运输企业执法检查“宽松软”,执法检查不深不细;****年*月**日、*月**日、*月*日、****年*月**日检查记录表上未填写复查时间、复查人签名及复查情况。建议由拜城县人民政府拜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函告温宿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温宿县公安局。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系统性分析研判不够,处置力量不够科学有效安排,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预防事故的发生。建议温宿县公安局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交通管理大队向公安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高速中队中队长、二级警长。作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其管控区域内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依据《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对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函告温宿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事故主要教训

事故调查组对此事故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教训如下:

(一)驾驶员道交法意识淡薄

******号车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面对交通规则时违反交通法规不一定会被发现或受到处罚,忽视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随机性和严重性。选择冒险行事,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二)运输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拜城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宽松软,未规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工作未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手段,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全天候跟踪值守;未能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对动态监控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监控员持证上岗对于保障安全的关键作用,忽视了人员资质对安全管理的影响。

(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

拜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运输企业执法检查“宽松软”,执法检查不深不细;检查的发现的问题隐患未复查验收、未形成闭环管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交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教育群众安全文明驾驶,自觉抵御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常识宣传力度,提高全县驾驶员安全意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全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对辖区国省道事故多发频发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巡逻巡控和路面见警率,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确保道路安全不失管、不漏管、不失控,全面夯实道路安全基础。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温宿县公安局交管理大队加强与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排查治理一批道路安全隐患,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载客汽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大客车和大货车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分心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四)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温宿县交通运输局要举一反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制度,对于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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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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