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三卡乡)共享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025-07-01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变更澄清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三卡乡)共享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5-07-01 00:00:0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三卡乡)共享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字体:
来源:
日期:**********
浏览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三卡乡)共享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经开区标准化(三卡乡)共享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澄清内容:

*.澄清前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年*月*****年**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年*月*****年**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澄清后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计***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计***个日历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邢先生

话:************

人:呼玛县三卡乡人民政府

人:刘楠

址:呼玛县三卡乡繁荣村呼玛县三卡乡人民政府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号乐福小区*栋多功能区**号

人:王先生

话:***********

电子邮件:**********@***.***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