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2025-07-01
天津 招标采购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天津-2025-07-01 00:00:00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随着中国海油全集团在数据治理、数据价值挖掘、数据价值实现等方向上的发展要求,在信科公司以销贸为核心的产业务服务范围内,为集团范围内各单位提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服务的需求迫在眉睫。在集团范围内,以销售、贸易为核心的业务一体化,规划向产销贸储运融全链条一体化方向推进,其中数据标准化、标准化落地、数据分析应用实施等工作前景巨大,本项目就是在集团公司数据治理顶层方案的明确技术路线的基础上形成的。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 海油发展*信科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大数据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发标日期
****年**月**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项目旨为中国海油产销贸储运融全链条相对应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承接集团公司产销贸储运融全链条相关工作,主要分为三项工作内容*)数据标准化制定及落标服务,*)数据决策分析应用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署后*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个(单个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已完工的信息化数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已完工的服务验收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和盖章)、采购名称、数量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可以体现为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或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单个金额不低于***万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已完工的服务验收文件,服务验收文件可以体现为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个及以上订单均算为*个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要体现金额)(*)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在开标环节,投标人应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中补充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招标人: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号海洋石油大厦*座
联 系 人:米映霖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陈燕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投诉受理人: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号
联 系 人:陈燕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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