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5-06-19 00:00:00
钟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年钟山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年钟山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服务,现将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钟山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精神,开展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掌握全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动态变化情况,构建完善的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测网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样品采集:采样任务和点位由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通过广西农用地产地环境调查管理系统(下称系统***)下达,采集农产品样品**个,每个样品采集量不少于***(以干重计),并将采样相关信息录入产地环境***;
*.农产品样品检测:汞、砷(稻谷测定总砷,含量超*.***/**需加测无机砷)、铅、镉、铬、铜、锌、镍、硒含量。
(二)检测方法:依据现行有效的检验国家标准或农业标准进行检测。
(三)服务期限:****年**月底前。
(四)服务成果:提供检测报告。
四、上限控制价:****年钟山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服务最高限价为*.*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具有土壤与农产品检测资质的单位;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具有开具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资质。
(四)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六、报价资料
(一)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份);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份);
(三)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份);
(四)相关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份);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份);
(六)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原件*份);
(七)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注明日期。
七、报价起止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逾期不受理。
八、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以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不退还。
(二)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钟山县兴钟中路**号钟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钟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站。
钟山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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