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7-01 00:00:00
****年度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大中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
工程名称:****年度龙泉市“四好农村路”大中修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联系人(异议):蒋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向招标人推荐*名投标人(不足*名全数入围)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
龙泉市新欣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 |
谢津 |
* |
庆元县众鑫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
包国庆 |
* |
云和县永盛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 |
何元治 |
* |
丽水市交投养护有限公司 |
********.** |
巫鹏程 |
* |
青田侨乡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陈伟正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备案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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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