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山区2025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1
山东/淄博 中标结果
关于博山区2025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淄博-2025-07-01 00:00:00
关于博山区****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淄博市博山区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博山区****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沁春园(山东)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龙泉街郑营路交叉口东北角韩尔庄李家社区沿街商业楼(一照多址)

*.被投诉人: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号名尚城市广场*号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沁春园(山东)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龙泉街郑营路交叉口东北角韩尔庄李家社区沿街商业楼(一照多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号名尚城市广场*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博山区****年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投诉人投诉材料、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委托专家对投诉内容进行论证,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中招标流程中的电子签章与内容放置等问题,可以通过咨询代理机构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招标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第一章与第二章中明确了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放置到对应的章节中。第五章的资格证明文件中虽未列出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要求,但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本项目必备的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应公知且将相应材料放到指定位置,代理机构的回复合理。 *.代理公司回复的《质疑回复函》缺少部分内容,未按相关格式回复,但实质性核心内容完整,不影响各单位对本项目的持续操作。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评审流程合规,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做出如下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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