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07-01 00:00:00
****年邹城市石墙镇“四好农村路”路网提升工程[后东线(香城后郭*石墙东季)、大石二*邹两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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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邹城市石墙镇******;四好农村路******;路网提升工程[后东线(香城后郭*石墙东季)、大石二*邹两线](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邹城市石墙镇******;四好农村路******;路网提升工程[后东线(香城后郭*石墙东季)、大石二*邹两线](第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后东线(香城后郭*石墙东季,长****米)部分破损道路破除后并重新铺设混凝土路面,硬化原路面路肩,道路两侧挡墙、边沟及过路涵整修,路段内维修八字墙及桥涵;对大石二*邹两线道路(***米)未铺设沥青路面的路段铺设沥青混凝土后施划车道线等工程内容。 |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石墙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声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枣庄旗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质量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张群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蒋利平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陕************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枣庄旗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刘国庆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及招标人代表*人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人异地评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张群 *、项目总工:王龙鹏(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张亮(安全生产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唐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蒋利平 *、项目总工:李峰(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徐尚伟(安全生产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枣庄旗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国庆 *、项目总工:崔雨(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孟祥鹏(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晋升、李宏远,联系电话:***********、*********** | ||||
| 其他事项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