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大川镇杨坎门一批连砂石处置
2025-07-01
四川/雅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芦山县大川镇杨坎门一批连砂石处置
四川/雅安-2025-07-01 00:00:00

芦山县大川镇杨坎门一批连砂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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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芦山县大川镇杨坎门一批连砂石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的规划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完成后应当签订经委托人盖章的《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经委托人盖章的《现场实物踏勘承诺确认书》),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还需提供至少**辆以上六轴牵引车用于拍卖成功后运输标的车辆的车牌号、有效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单复印件交委托人并配合委托人到车辆停放现场查看车辆情况,意向受让方需与委托人签订经委托人盖章的《标的运输车辆保障承诺书》(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经委托人盖章的《标的运输车辆保障承诺书》)。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挖掘、运输工具,不得在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选分筛及加工,不得在标的物场地设置任何生产加工设备。若发现受让方存在分筛、分选、加工行为或擅自设置生产加工设备的,每次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应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小时内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未拆除的,按每日人民币*万元标准累计处罚,直至拆除完毕。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四、受让方须自行组织机具、车辆装运,运输车辆必须严格对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装载,计量以过磅称重计算,以实际装车吨位进行结算。运输完成,如需对场地进行平整的,在转让方监督下,进行平整工作。运输及场地平整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外便桥及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等费用。运输完成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场地平整标准完成平整工作,平整验收需由转让方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每日人民币****元的违约金。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转让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预付款中扣除。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至少**辆以上用于本项目运输标的物车辆的车牌号、有效行驶证及车辆保险单。若在签订合同时受让方未能如数如实提供,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受让方应确保运输作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噪音控制须达到国家最新标准。车辆出厂前应完成全面清洗,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和行车记录仪。若因环保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每次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应在**小时内完成整改。造成转让方被连带处罚的,受让方应全额承担相关费用并支付等额违约金。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对标的物进行运输须遵守国家有关运输的规定,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实施转运前需将相关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自《转让合同》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每日运输量须达到****吨及以上。受让方连续*日或累计*日未达到日运输量要求,受让方应按未完成量每日每吨人民币**元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日未达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若**天到期未完成*万吨连砂石运输,合同终止,并据实结算。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九、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如装运设备和运输车辆不能满足要求、每日运输量没有达到约定量等)造成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运输,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作业,并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宜详见《连砂石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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