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5-07-01 00:00:00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内窥镜镜头采购公告(重)
按照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版)》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内窥镜镜头采购公告(重)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院区 |
备注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内窥镜镜头采购公告(重) |
* |
批 |
***** |
防城院区和文昌院区 |
(二)需求参数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 |
鼻窦镜镜头 |
规格:*°直径***长度***** |
* |
镜头必须兼容博朗内窥镜(******系列)使用 |
* |
喉镜镜头 |
规格:**°直径***长度***** |
* |
镜头必须兼容博朗内窥镜(******系列)使用 |
* |
耳镜镜头 |
规格:*°直径***长度***** |
* |
镜头必须兼容博朗内窥镜(******系列)使用 |
内窥镜镜头更换配件报价需包含开票税率、运费、安装调试工时等费用,新配件需质保一年。 |
(三)售后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告时间:****年*月*日**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杨工
五、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单位: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大道**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未被纳入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不接受联合体。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院内议价文件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规定装订成册,一式*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密封好,在封面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大道**号病房楼负一楼医学装备科 (可快递寄送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议价时间、地址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报名公司自行留意。
附件:院内议价文件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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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