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空调及厨用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空调及厨用设备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名:
天津市林彩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名:
陕西丹华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名称:天津市林彩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元
;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号楼****。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向我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质疑,邮箱地址:*********@**.***。格式要求: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质疑资料,邮件主题: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质疑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助理
联系电话:************/***********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