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6-30
四川/内江
变更澄清
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重发公告第0次)第1次答疑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内江-2025-06-30 00:00:00

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对《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现答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总面积**万平米或投资额***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土石方业绩条款存在歧义,请招标人明示。 我的理解是:*.任何类型业绩:总面积**万平米;*.市政工程业绩:投资额***万元(无面积要求);*.建筑工程土石方业绩:无投资额及面积要求;即建筑工程土石方业绩无需规模限制请求澄清该类型业绩的规模要求覆盖范围。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指总面积不低于**万平米(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土石方类似施工业绩

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内江黑猪农牧产业融合园项目(二期场平)施工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类似项目是指: 总面积不低于**万平米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土石方类似施工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总面积不低于**万平米(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土石方类似施工业绩。

*、原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保持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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