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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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建邺区金沙江东街**号中和园西北角门面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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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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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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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金沙江东街**号中和园西北角门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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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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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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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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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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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南京市建邺区金沙江东街**号中和园西北角门面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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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房产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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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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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年代: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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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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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无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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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业态: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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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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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层 (*)装修程度:毛坯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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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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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价格(万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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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月): **个月 (*个月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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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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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押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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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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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自营,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危化品等业态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业态禁止进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须提供原租赁合同)。 (*)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生成)。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登记时需提交法人执照副本。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需提交承诺函(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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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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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增长方式:无递增。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物业情况及后续改造、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燃气费、排污费等均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接受出租方及房源所在区域在管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缴费标准,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按期签订物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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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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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本房屋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 (*)承租方充分考虑其对于该房屋的装修等投入与租赁期限无关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需无条件将房屋内归属于承租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并恢复该房屋至原状(或恢复至出租方同意接受的状态),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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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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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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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雪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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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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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文体路**号十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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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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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南京建邺城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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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宣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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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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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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