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5-06-30 00:00:00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关于****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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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号),现决定遴选*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年中央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农业企业(公司)。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
*.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培训机构及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
*.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年*月之前,加盖公章)。
*.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申报机构****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申报机构征信记录(天眼查认证情况)。
*.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申报机构其他获奖证书。
**.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年*月*日前带好以上资料证件到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外事科教股报名。
联系人:杨景康;联系电话:************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