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6-30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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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医疗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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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 |
-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无。)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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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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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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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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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报价时间:****年 *月 * 日上午*:**至**:**。
*.线上报价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人资格。
*.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需线下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清晰可辨,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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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之内。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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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费(含二次及多次转运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费(含各种辅材费)、检验检测费、抽检费、样品、本项目工作所需人员、办公、交通、通信、食宿等一切费用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可能产生的费用等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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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按合同总金额计算,大型企业不低于**%,中小微企业不低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
注:(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电子保函板块中提供市级保函服务的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预付款保函业务条件。预付款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谈判文件约定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预付款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预付款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区范围内的验地址和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验。预付款保函应具有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属性。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交的预付款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同时保证保函在整个项目周期内有效。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内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合规等额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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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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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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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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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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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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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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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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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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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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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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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