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30
上海 招标采购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2025-06-30 00:00:00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年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用房食堂燃气设备维保及年检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验证: *、营业执照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或信用报告(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审核,身份证需携带原件核验后返还)。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打浦路***号**楼(荣科大厦)。

获取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工本费****元/本,获取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打浦路***号**楼(荣科大厦)。

*、磋商地点:上海市打浦路***号**楼(荣科大厦)。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纸质文件)并密封;

六、发布媒体

招标信息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号

联系人:蔡浩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打浦路***号**楼(荣科大厦)

联系人:齐卓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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