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2025-06-30 00:00:00
延边某部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充分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延边某部****年度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意向公开进行公开发布,如下
一、采购单位
延边某部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为所属**个单位引入自动售货机
三、最高投标限价
无
四、项目编号
*****************
五、工期及建设地点
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单位采购网(***.****.***.**)单位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单位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参与意向、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投标。
递交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及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如下:
*.延边某部****年度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单位名称+意见建议;
*.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
*.邮件附件:上述材料按照序号制作*个***文件(加盖公章),文件题目同邮件主题;
*.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我部均不回复邮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姓名:孙先生、李先生
电话号码:***********、***********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