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瑞盛热电有限公司安徽瑞盛年产 30 万吨生物质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6-30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关于安徽瑞盛热电有限公司安徽瑞盛年产 30 万吨生物质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合肥-2025-06-30 00:00:00

关于安徽瑞盛热电有限公司安徽瑞盛年产 **
万吨生物质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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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瑞盛热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安徽瑞盛年产 ** 万吨生物质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龙桥镇滨河路,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利用厂区内原有的生物质原料库区域建设成型生物质燃料生产车间,布设 * 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储运工程:新建农林等生物质原料库,湿料仓,干料仓,成品仓,渣场。*、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新建供热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
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生产的成型生物质燃料仅供安徽瑞盛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项目使用,不外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依托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龙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
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项目原料库卸料、粗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高排气筒(*****)排放;细破碎、入料仓、造粒、冷却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生物质热风炉 *)废气经耐高温高湿布袋除尘器+*** 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生物质
热风炉 *)废气经耐高温高湿布袋除尘器+***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中烘干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号)中标准限值,
烟 气 黑 度 执 行 《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标准限值。鉴于项目租赁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场地,本项目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售。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
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应按照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气)新增排放总量
核定表》(**** 年 * 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按照《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交易取得。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年 * 月 ** 日
     抄送: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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