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6-30 00:00:00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通和佳苑(易居同辉南苑)门窗
同类项目:门窗***;采购及安装、幕墙工程(三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旺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投标人签字的异议函,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年*月**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通和佳苑(易居同辉南苑)门窗采购及安装、幕墙工程(三次)(项目编号:**************)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每栋单体楼铝合金窗窗框生产并安装完成,发包人**个工作日验收完毕支付相应单体铝合金窗总价款的**%;
*、幕墙龙骨全部安装完成,发包人**个工作日验收完毕支付对应单体幕墙工程总价款的**%;
*、石材、铝单板上墙完成后,发包人**个工作日验收完毕支付对应单体幕墙工程总价款的**%;
*、对应单体门窗制作安装完毕(固定玻璃及窗扇五金安装完成、打胶结束)具备验收条件,发包人**个工作日验收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资料移交手续后支付至对应单体门窗总价款的**%;
*、单体工程办理完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后付至单体总价款的**%;
*、建设单位审计结束后,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付至决算价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自甲方按合同正式交房之日起计算。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每次付款前将水电费扣除(按照中标总价的千分之七收取,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同比例扣除)。
本项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