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6-30 00:00:00
某装置可拆装教具与某型装置示教系统意向公开(*****************)(第*包)
“某装置可拆装教具与某型装置示教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某装置可拆装教具与某型装置示教系统 |
该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为某装置可拆装实物教具及配套数据、某型装置示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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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装置可拆装教具**套,配套设计资料一份,工作环境数据一份;某型装置示教系统一套,包含某型装置关键部件,与示教系统联动,能够展示某型装置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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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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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证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