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6-30
四川/达州
中标结果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5-06-30 00:00:00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年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洪兴景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长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街**号*栋*层***号

四、 基本情况

四川省长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年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的本包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通通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高压水管(排涝泵)配套”制造商:泉州市至立水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泉州市至立水带有限公司不存在,该生产企业根本没有工商注册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填报信息纯属弄虚作假,填报虚假中小企业信息谋取中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诚信原则,应依法废除“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诉事项*:政府采购是一项公正、公平、公开且非常严谨的招标活动,我公司收悉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函后进行认真研究。代理机构回复的内容显示为该制造商依法工商注册并盖有公章的生产企业:泉州至立水带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制造商名称是投标文件中的重要信息,关系到投标人的身份和资格,如果依法并在工商注册的制造商名称填写错误,从而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有效性。投标文件中制造商名称填写错误或漏填均为资格废标项。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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