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5#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补充/变更公告
2025-06-30
安徽/合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5#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补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6-30 00:00:00

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答疑及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

水湖镇大市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经营权出让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变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号开标室。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变更为

业绩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农贸市场(或菜市场或超市或农加超)运营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的,每提供*个*分;

*)****平方米≤*<*****平方米的,每提供*个*分;

*)*≥***** 平方米的,每提供*个*分。

注:*表示总建筑面积,满分**分。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合同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面积、项目内容等关键内容,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荣誉变更为

投标人

荣誉

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农贸市场项目或菜市场项目或超市项目或农加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

*)县(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每提供*个得*分;

*)地级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每提供*个得*分;

*)地级市以上(不含地级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每提供*个得*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如是投标人经营的农贸市场项目或菜市场项目或超市项目或农加超项目获得荣誉的,同时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党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分

(二)答疑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荣誉项: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农贸市场、农加超等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市场、安全市场、最美菜市场、放心市场、文明诚信市场等市场类的相关奖项(或荣誉),具有排他性质的评审标准,有失公平。

*:见变更内容。

*:项目性质是农贸菜市场(农加超)运营用途,却在业绩要求中,只要求投标人具有农贸市场(或菜市场)运营业绩,而没有要求同时具有超市经营业绩?

*:见变更内容。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投标人荣誉项: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农贸市场、农加超等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市场、安全市场、最美菜市场、放心市场、文明诚信市场等市场类的相关奖项(或荣誉),却只要求市场荣誉,而不是农贸市场荣誉或超市荣誉?

*:见变更内容。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号

联系人:刘灵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人:韩华

电话:*************、*************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三、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