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年*月**日,我部组织了直饮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简易询价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直饮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评审结果
第一名,武汉清韵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北中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名,福建天元办公服务有限公司;
四、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清韵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格:******.**元
五、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用户登录后显示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