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3、4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27
重庆 中标结果
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3、4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2025-06-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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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奕含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重庆-2025-06-27 00:00:00
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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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码头侧新建*、*号泊位前期咨询及手续办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年**月**日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年**月**日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综合资质甲级、**********、****年**月**日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综合资质甲级、**********、****年**月**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罗文华、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杨玉森、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程)、******** *** |
| 业绩 | *、武穴港田镇港区洪阳湖作业区公用综合码头工程、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武汉港白浒山港区化工新城作业区液体化工公共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专项、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年*月**日 |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年*月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年*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奕含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