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06-27 00:00:00
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对矿山治理区
产生的废弃石料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对矿山治理区产生的废弃石料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燕志峰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清泉路南段
标的 编号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
评估价 (万元) |
竞标 底价 (万元) |
竞价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 步长值 (万元) |
备注 |
* |
废弃 石料 |
*****.** |
**.**** |
**.**** |
* |
* |
详见 评估报告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经翁牛特旗财政局批准。赤峰华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即赤峰华天估字[****]第***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翁牛特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受让,法律另有规定依其规定。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不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买活动。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交易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文书确定,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将矿山治理区共计*****.**立方米的废弃石料全部清运完毕,除因特殊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适当延期外,未在规定时间清运完毕的视为放弃清运,剩余废弃石料由委托方自行处置。
(五)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环保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及道路运输扬尘管控措施。清运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出现纠纷(包括清运时道路的使用、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损害等问题)需要自行解决,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任何关系。运输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相关部门核载要求。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翁牛特旗亿合公镇矿山治理区
联系人:王俊辉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
延时竞价周期:***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成交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受让方携带合同到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丹镇清泉路行政办公区演艺中心西侧翁牛特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刘玉杰电 话:************
发布单位: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承诺函.****
附件* 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