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06-27 00:00:00
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融合发展项目(智慧果蔬工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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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融合发展项目(智慧果蔬工厂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融合发展项目(智慧果蔬工厂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泉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占地***亩,总建筑面积约为*****.**㎡(文洛式半封闭智能化玻璃温室*****.**㎡,多功能服务区****.**㎡),位于金庄镇官园。工程采用高强度的玻璃或耐候性塑料膜作为温室外壳,集成先进的环境控制系统,配备现代化的种植槽与水肥一体化系统,集成温度、湿度、****#***;浓度等环境参数的监测与控制系统。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中标候选人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单位:中诚辉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泗水鑫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单位:济宁市融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盛世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单位:山东万华鸿昌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评标评分 | **.** |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行业(建筑,人防)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行业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行业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 | *.* | *.* | |||||
设计费报价(元) | ******.** | ******.** | ******.** | |||||
设计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施工工期 | **个月 | **个月 | **个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中诚辉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泗水鑫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王晓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 史锋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济宁市融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盛世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董加良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 沈琳令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山东万华鸿昌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李燕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 陈博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