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5-06-27 00:00:00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邮编:******
委托代理人:渠振军
联系电话:***********
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贵公司提交的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收悉,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不合理,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违反公平原则(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检测报告作为独立于供采双方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权威文件,可以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安全性等方面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真实的反映送检产品的真实质量。因此,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并未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贵公司未能就质疑事项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缺乏客观事实和事实依据。故质疑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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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