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6-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医院光明院区诊疗类(*包)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德品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经济开发区瑞安路*号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璟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骑河村骑河路**号
相关供应商*:西安康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与科技三路东北角天地源·悦熙广场*幢*单元*层*****号
相关供应商*: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号**号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恒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号月亮湾国际商务中心*幢****室*区***单元
相关供应商*:吴江市恒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云梨路***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投诉人提供的医用环保处置样品符合招标的要求。*.江苏璟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样品上具有标记标识,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不应得分。*.江苏璟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家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非正常一致,涉嫌围标、串标行为。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