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6-27 00:00:00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浏阳市金阳北园小学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含安装)采购需求公开
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均达到标准要求。
| 选项 | 政府采购政策名称 | 具体落实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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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 评审优惠:技术*%、价格*% 优先采购:(*)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对于技 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 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 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 *%**%的加分。本项目具 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 |
| □ | 支持绿色建材 | 评审优惠:/ 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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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预留份额:/ 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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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 | 预留份额:/ 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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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残疾人企业 政策 | 预留份额:/ 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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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融资。 |
| □ | 支持项目预付款 | 预付款比例:/ |
|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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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中小企业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 √ 否 如选否,理由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如下:大型空调供应商通常上具有更知名的品牌和更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在质、量和售后服务上更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因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第三点:按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预留形式: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 □联合体形式预留 □合同分包形式预留 *.预留比例:(超过***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预留份额: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项目价格优惠:
√ 非预留份额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工程项目*%**%)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工程项目*%**%) *.其它(预留份额及价格优惠):/ (请详细列明) |
二、相关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有无强制标准要求,如有,列出具体标准名称: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履约验收方式或验收方案:
(*).本项目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号)要求验收。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中标人。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履约验收的主体: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其他标准:无。
三、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 中标人负责供应所需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
*.* 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相关设施(含配电设施)的安装。
*.*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中标人负责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等的现场保管。
*.安装调试
*.*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 项目安装施工(包含不锈钢支架:支架厚度不低于 *.***、开孔费、铜管加长、柜机配备空气开关等)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前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在项目安装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及财产安全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提供*×**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中标人必须建立有*×**小时服务热线,服务电话响应时间在*小时之内,*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处置不能超过*小时,重大问题处置不能超过**小时。如果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小时内,若不能解决故障,应提供相同备用机替代,以确保正常工作。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质保期内,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 质保期满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并优惠供应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质量保证
*.*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 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 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负责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号)执行。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技术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号)要求验收。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七、其他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付款方式:
*.*支付单位: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设备移交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运行*个月无质量问题*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中标人在申请支付上述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示与合同金额等额的货物发票。
(*).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品牌。
(*).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即交钥匙项目,项目所需的空调支架(不锈钢材质)、接水盘(不锈钢材质)、高空作业费、吊车费、开孔、空气开关、内机和外机连接处采用铜制冷媒管(含铜管加长)、空调电源改造等辅材, 以及旧机拆除、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 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空调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例:“我公司承诺所投空调产品均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清单中的“大**空调柜机、**空调、*.**空调、**空调柜机”产品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规定执行强制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所投每个标的产品单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且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大**空调柜机、**空调、*.**空调、**空调柜机。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