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5年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6-27
2025-06-27
河北/承德
中标结果
隆化县2025年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6-27
河北/承德-2025-06-27 00:00:00
隆化县****年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年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衡水文玉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滏阳一路**号晟泰家和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承德格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办事处云山翠星大厦****
被投诉人: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迎宾大道林业综合楼
相关供应商:丰宁满族自治县绿之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苏家店乡平房村*组**号
四、基本情况
隆化县****年度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丰宁满族自治县绿之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衡水文玉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提交了质疑函,****年*月**日承德格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并予以书面回复,****年*月**日投诉人对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绿之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认真审查,未公平公正履行职责。请求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做出无效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隆化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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