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6-26 00:00:00
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
*.招标项目名称是否为:肥东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施工?
回复:是。
*、标段号是否可以写:“/”?
回复: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供****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或****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供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供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和上海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上海企业***强”榜单,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关于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提供由省级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省土木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是否仅需要按照第八章的格式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回复:是的。
*.关于招标文件**页、***页所述要求:资格审查业绩:*.*.*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应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 * 万立方米/天的再生水厂(中水厂)或给水厂或污水厂施工业绩。详细评审业绩: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 * 万立方米/天的再生水厂(中水厂)或给水厂或污水厂施工业绩。我单位有以下问题:问题 *:符合上述要求合同处理规模的净化厂施工业绩是否认可?问题*:我单位提供***、***、****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此类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业绩规模,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问题*:如提供的净化厂施工业绩中能体现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 * 万立方米/天的再生水厂(中水厂)或给水厂或污水厂施工,则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问题*:***、****、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予以认可,***业绩不予认可。
本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 系 人:周工、朱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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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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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