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5-06-26 00:00:00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壤塘县寄宿制小学浴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花相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柳林南路***号星河科创城科创大厦**栋***室附***号
被投诉人:壤塘县教育局
地址:阿坝州壤塘县教育局
被投诉人:四川中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都江堰市乐佳广场写字楼**楼*********
四、 基本情况
四川中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壤塘县教育局壤塘县寄宿制小学浴室提升改造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 要求”中名称“软水处理器”要求提供“▲*.提供*****.*检测结果,**** 测 试流程图,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流程图; *. 附件:配套闸阀、止回阀、橡胶软接头、设备之间连接管道、基础、支座等相关附件;注:需提供带有***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其技术参数,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以上要求提供和“*****.*检测结果,****测试流程图,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流程图”均区生产厂家的资料,此要求违反了川府发[****] **号》的规定。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除要以上要求外还要求众多产品的检验报告其目的在于为了控标。以上要求作为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并进行评审,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技术要求没有相关标准,属于不具有“对参数起证明作用的检测报告”,违反“国家认监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检测报告”合法性的强制规定,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和城市信用原则,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具有指定性和排他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川财采[****] **号文件。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中“*.*.*.评审细则及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至少包含: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方案;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及内控制度;③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④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内容齐全、清晰完善、描述准确、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分,扣完为止。(注: 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存在①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的评分标准不符,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表述,③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失效或与本项目不相关,④仅有框架或标题,⑤表述的地点区域错误,⑥抄袭采购文件内容无其他内容等不局限以上罗列情形的任意一种情形。)”。以上要求的“内容齐全、清晰完善、描述准确、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每缺漏一项扣*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分,扣完为止。”。以上规定了“每缺漏一项扣扣*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分”,但未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内容齐全、不清晰完善、或描述不准确、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扣多少分?且“项目实施方案不清晰或描述不准确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不属于缺陷。以上要求存在歧义。以上要求未量化细化,无明确评审的标准。且评分标准划分不够清晰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采用无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未细化、未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以上评审标准的描述无客观的判断指标,属于评审因素指标未量化,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设置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后期保障服务方案”评分条款缺乏量化依据、主观性过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以上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子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 清单》川财采(****) ** 号文件序号第**项的规定。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且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 号文件的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且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的规定。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评审。本项目不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是不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还是明知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进行评审的。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无
壤塘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