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2025-06-25 00:00:00
太仆寺旗财政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国有资产评估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我中心受旗国资委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闲置国有资产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全旗部分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作价。
二、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不准转让。
(二)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询价报价函。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扫描复印件(盖章)。
*、提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复印件(盖章)。
*、提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询价文件发布公告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名方式及起止时间
(一)预算限价:资产评估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注协〔****〕***号文件,按照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下浮**%幅度确定,供应商可根据下浮**%幅度可适当增加。
(二)供应商将有效证明文件盖章后以扫描件(***)格式发送到邮箱:********@***.***。
递交报价函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前。
四、中标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人员和服务及时性相等且不超过限价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的原则,结合业绩、资质、报价、服务承诺等因素,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园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财政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办公楼一楼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