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25
内蒙古/兴安盟
中标结果
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兴安盟-2025-06-25 00:00:00
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

内容

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时**分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伊尔施至红星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推荐意见

兴安盟鼎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江苏羽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及工期: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兴安盟鼎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年度国道***线(兴安盟境内)预防养护工程****************标段;

项目经理(姓名)

刘万忠

建造师证书编号

蒙************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科右前旗****年养护工程施工********标段;

项目总工(姓名)

马成志

工程师证书编号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科右前旗****年养护工程施工********标段;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日历天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白水县****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

项目经理(姓名)

杨斌

建造师证书编号

陕************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白水县****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

项目总工(姓名)

赵苗

工程师证书编号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白水县****年新增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日历天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江苏羽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赤峰市省道***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标段;

项目经理(姓名)

王东

建造师证书编号

苏************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赤峰市省道***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标段;

项目总工(姓名)

翟宁波

工程师证书编号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赤峰市省道***线****+********+***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标段;

工程质量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工期

***日历天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

标段编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

否决原因

****

内蒙古鼎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条及*.*.*条的第十款规定;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

四、其他: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话:************

编:******

招 标 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

编:******

话:************

联 系 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快速路青城一号

编:******

联 系 人:孙先生

话:***********

邮:*******@***.***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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