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2号楼1幢50702室住宅房产第二次拍卖交易公告
2025-06-25
陕西/西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2号楼1幢50702室住宅房产第二次拍卖交易公告
陕西/西安-2025-06-25 00:00:00

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号楼*幢*****室住宅房产第二次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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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号楼*幢*****室住宅房产第二次拍卖

项目编号

******************

挂牌/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拍卖时间

*********:**

现场拍卖地址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披露公告期

**个工作日

评估价(万元)

**.***

咨询报名

*、项目咨询和现场踏勘:赵经理***********

*、报名咨询:老师 老师************

*、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 *****工作时间*:*****:**,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

*、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号楼*幢*****室(第二次拍卖)

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坐落位置:西安市碑林区东新村小区*号楼*幢*****室,产权持有人:潼关县国有资产中心,房产面积:**.**平方米。房产用途:住宅。房屋总层数:*层,所在层:第七层。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号:陕(****)西安市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未记载权利性质和使用期限。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潼关县国有资产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郭耀琴

所属地区

渭南市潼关县

注册地址

潼关县中心街西段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潼关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文件名)

潼政函[****]**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批复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清晰,均为我单位依法可以处置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未声明的他项权利,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报名需提交资料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及披露的其他文件资料,并对自己参加拍卖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披露的其他文件资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拍卖活动,操作方法详见《拍卖须知》。 竞买人按《拍卖须知》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竞买人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拍卖时间前到达拍卖会现场,在办理领取竞价号牌等入场手续后,参加拍卖活动。

第三条 竞买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

第四条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必须进行实地踏勘。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并全面查阅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动产权证书》《资产转让合同》(模版)等相关资料,在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应充分重视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拍卖现场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对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现场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等合同文书,并自《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标的所在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部门授权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上述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付并按照《拍卖须知》中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次标的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和买受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各自缴纳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按照成交价款金额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款的*%向陕西启创诚和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第九条 本次拍卖标的在移交前如有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挂牌价(起拍价)含增值税。

第十一条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现行国家及西安市有关住宅房产的限购政策,因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次拍卖会采用现场拍卖方式,不进行网络出价,竞买人在网络平台报价无效。

附件: **、省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模版).***

附件: **、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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