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2025-06-25 00:00:00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楼出售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辽源市政府******[****]*** |
项目名称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楼出售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辽源市政府******[****]***号
项目名称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楼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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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辽源市政府******[****]***号 |
披露公告期 |
**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公告时间和标的物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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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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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徐女士 |
电话 |
************或**********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综合楼 通过贵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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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标的 告 知 书 我公司接受委托,对以下资产进行拍卖处置,特告知如下: 标的为现状拍卖! 一 、综合楼*处,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整体拍卖,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至*层,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 详情查看及咨询请与拍卖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微信同步) *********** *、在产权过户时,国家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在认定产权面积及房产使用性质时,如发生变动,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重新测绘和认定为准。我公司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产使用性质等仅供参考。如过户时重新认定时发生变化,我公司和委托方不追加或退还标的款。请竞买人亲自到实地查验,拍卖均以现状为准。我公司不对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拍卖的房产面积以委托人提供的权属资料和评估报告为参考。在标的展示期间,竞买人可查看相关资料核实了解,一经参加竞买视为竞买人对该标的现状(面积的多少、建筑结构、质量)等情况已认可。 参与竞价,就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的完全了解和认可。 *、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另行委托测绘机构对房产面积和公摊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重新确认,可能会与拍卖时公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的为准。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价款不因面积等的改变而增加或减少。 *、本次拍卖房产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房屋产权单位已更名、注销等影响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况,存在延迟办理产权过户问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房屋过户时限做出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房屋延迟过户的风险。土地出让金需经测绘后确定,测绘费及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出让方)承担。房屋产权需先变更产权单位后,再过户给买受人,过户给买受人之前的产权单位变更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拍卖的房产如因历史原因存在公用通道、防火通道、泵房等占用房产面积的实际情况,买受人需自行调查核实了解房产现状。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争议及后果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房产如水、电、供暖等附属设备、设施等老旧损坏,房产的门、窗、室内状况均以现状为准。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竞买人应按照拍卖公司公示的竞买条件,规定的时限等支付价款、办理财产交接、过户手续。如竞买人未按与委托方及拍卖公司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等,按违约处理。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将已知晓的瑕疵,完成告知义务,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尚未发现或不可预见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委托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二、房产存在欠费(包含水、电、供暖、物业费)等实际情况。欠费自成交之日(不含成交日)前由原资产占有方负责,成交日后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受让方)负责。 三、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含不可预见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委托人(出让方)承担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买受人(受让方)承担契税、印花税、其他费用等。本房产产权证所登记的所有权人与委托方名称不一致,委托方对该资产有处置权。产权过户委托方协助买方办理。 四、如本标的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所属的公摊土地使用权在产权过户时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过户时经主管部门测绘并认定后的拍卖日前产生的出让金和测绘费由委托方(转让方)负责,成交日(含成交日)后产生的金额由买受人(受让方)交纳。 五、房产成交价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资产。 六、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价款及佣金,未能按期交纳按违约处理(委托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标的由资产占有方负责移交,移交时间委托方(转让方)不保证。移交后,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以移交日计算)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委托方给予配合,逾期未完成不动产过户手续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房产附属设施、消防设施等均以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可见或不可预见的瑕疵或重大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核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或损失。拍卖公司和委托方不做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买受人在使用中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如消防设施等需要整改等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拍卖前请到拍卖公司联系报名、咨询,签署相关文档,成交价*%的佣金由买方负责。 九、竞买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未成年人竞买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合法监护人共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竞价结束后,买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转让方)联系签署委托方、买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委托方(转让方)“拍卖标的瑕疵声明”请竞买人到我公司查看,如我公司与委托方告知内容相冲突,以委托方“拍卖标的瑕疵声明”内容为准。 未到我公司查看和办理登记签字等手续的竞买人,竞价后如出现任何争议和问题由买受人(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吉林省汇通拍卖有限公司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辽源市辽河大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福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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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性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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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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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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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称 |
辽源市财政局 |
批准内容 |
同意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原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房屋资产交由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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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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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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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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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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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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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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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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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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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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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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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政府******[****]***号*** |
综合楼 |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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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项目名称 |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楼出售 |
挂牌价(万元) |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 **:**:**到********** **:**:**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 **:**:**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 |
备注 |
综合楼*处,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整体拍卖,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至*层,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原辽源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