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芙蓉路9号骆仙湖畔小区4栋1703号住房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5〕第138号)
2025-06-25
湖南/郴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郴州市芙蓉路9号骆仙湖畔小区4栋1703号住房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5〕第138号)
湖南/郴州-2025-06-25 00:00:00

郴州市芙蓉路*号骆仙湖畔小区*栋****号住房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第***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点击量:*

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郴州市芙蓉路*号骆仙湖畔小区*栋****号住房转让(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标的

概况

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郴州市芙蓉路*号,设有地下停车场。小区处于骆仙西路与寒溪路交汇处,有**、*、**路公交车通过,交通较便捷。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水、电保障度较高,电讯、网络畅通完善。

*、标的权利人为涂丝茹,权利性质:出让,用途:成套住房。

*、标的于****年*月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三室二厅二卫,标的所在建筑物共**层,标的位于**层,铝合金窗,外装防盗网,入户安全门,室内装中央空调,客厅、餐厅地面铺瓷砖,墙面贴墙布,天棚吊顶,客厅装电视背景墙和沙发背景墙。主卧室铺木地板,装床头背景墙,附墙衣柜,剩余墙面贴墙布,天棚吊顶。书房和儿童房铺木地板,墙面贴墙布。卫生间装塑钢门、瓷砖上墙、地面贴瓷砖、集成吊顶。

*、标的为房屋权利人的抵债资产,根据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湘****执恢***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资产自裁定送达时起权利已转移至转让方,但资产现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评估价格为***,***.**元,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其他详见郴州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郴同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不动产权证号

湘(****)北湖不动产权第*******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郴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

*、本次房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房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房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本次房产转让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在*交易网站(***.******.***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网站(***.******.***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原则上应该一致。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获取);

*、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受让方和转让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他房产交付前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

*、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转让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相关事宜。

**、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止。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止。

*、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加价幅度

***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年*月**日*:**时——****年*月*日*:** 时。

延时竞价周期

均为**秒

交易服务费

*、郴州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价的*.*%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号、郴发改价发〔****〕***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

联系人

李女士************

咨询

时间

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咨询

地址

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踏勘

联系方式

龙先生*********** 曾先生***********。

技术支持

************、**********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本次转让资产的委托方,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档附件:
郴州市芙蓉路*号骆仙湖畔小区*栋****号住房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第***号)相关附件.***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